2014年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海外研修獎助金甄選簡章
2014年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海外研修獎助金甄選簡章
壹、目的
為因應國際化之趨勢與潮流,使學生與國際接軌,爰獎助學士班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研究、進修或交換學習,以培養具工程研究能力兼具國際視野之跨領域人才。
貳、申請資格(交換生或暑期海外研修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交換生:
1.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2. 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在學學生
3. 大三、大四在學生。
4. 累計平均學期成績85分以上
暑期海外研修:
1.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2. 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在學學生
3. 8月1日前大二、大三學生
參、研修區域與機構
台灣以外之國家皆可,如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美國及歐洲…等國家,
肆、獎助類別及額度
1. 獎助類別:獎助本班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研究、進修或交換學習
2. 採部分補助,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三萬元整(含來回飛機票、部分學費及生活費)
3. 預計錄取名額:3-5名
伍、獎助期間
交換生:
期間至少一學期(以103學年度上、下學期為主)。
暑期海外研修:
民國103年6月20日~民國103年9月15日(研修期間不得低於6週)
陸、申請程序及審核結果
1. 請備齊下列資料,於報名期限內繳交至工學院給蘇暐珍小姐(工程一館306),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03-5710521或03-5715131轉33602
(1) 報名表(附件一)
(2) 讀書計畫(附件二)
(3) 在校成績單
(4) 語言能力(如全民英檢、TOEIC…等相關語文能力證明)
(5) 推薦信一封
(6) 家長同意書(附件三)
(7) 切結書(附件四)
(8) 研修學校(機構)同意入學或教師同意函等相關文件證明
(9) 其他有利審查之優秀表現證明
2. 所有申請案件由工學院學士班進行審核,預計14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核定錄取名單,除了信件通知錄取同學,並公告於工學院學士班網站最新消息。
柒、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19日中午12:00止(逾時恕不受理)
捌、經費請領、核撥及結案等作業時程
1. 相關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2. 通過申請者於回國10天內(含六日),檢具「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海外研修補助心得報告(附件五)」,連同相關單據(電子機票、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存根)送回院辦公室製作支出憑證黏存單核銷。
玖、注意事項
1. 經公告獲獎者,所有行程皆由申請人自行安排,請務必按研修計畫時間內出國研修,未於研修計畫或入學許可規定時間前往報到者,喪失錄取資格。
2. 回國後,請務必10天內完成經費請領手續,逾時恕不受理。
3. 經報名錄取,等同願意遵守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