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收費標準調整案公聽會(第3次)訊息
教務處將於4月28日(星期一),於旺宏館學習資源中心245教室舉辦「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生收費標準調整案」第3次公聽會。
討論主題: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調整
公聽會流程:
19:00-19:10 主席致詞
19:10-19:25 教務長簡報
19:25- 交流座談
**現行(102學年度)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收費標準
(一)修習學分數(含教育學程,不含體育)10學分以上,收取全額學、雜費。
(二)修習學分數(含教育學程,不含體育)9學分以下,收取學分費。
**規劃調整104學年度學士班5年級以上學雜費收費標準:
(一)修習學分數(含教育學程,不含體育)10學分以上,收取全額學、雜費。(維持原收費方式)
(二)修習學分數(含教育學程,不含體育)9學分以下,收取學分費及雜費,雜費依修習學分比例計算。
公聽會簡報資料如附檔,簡報及其他歷史檔案可連結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http://academic.web.nthu.edu.tw/index.php)
主辦單位:教務處 活動聯絡人:洪小姐,03-5719134,e-mail:hyhung@mx.nthu.edu.tw
意見反映信箱:academic@my.nt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