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申請2012工學院學士班暑期海外研修獎助金
歡迎報名申請2012工學院學士班暑期海外研修獎助金
2012年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暑期海外研修獎助金甄選簡章
- 目的
為因應國際化之趨勢與潮流,使學生與國際接軌,爰獎助學士班學生暑期赴國外進行短期研究或進修,以培養具工程研究能力兼具國際視野之跨領域人才。
-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規定)
-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 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在學學生
- 8月1日前大二、大三學生
- 實習區域與機構
台灣以外之國家皆可,如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美國及歐洲…等國家,
- 獎助類別及額度
- 獎助類別:獎助本班學生暑假赴國外進修或進行短期研究
- 採部分補助,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三萬元整(含來回飛機票、部分學費及生活費)
- 預計錄取名額:4-5名
- 獎助期間
民國101年6月15日~民國101年9月15日(研修期間不得低於6週)
- 申請程序及審核結果
- 請備齊下列資料,於報名期限內繳交至工學院給蘇暐珍小姐(工程一館306),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03-5710521或03-5715131轉33602
- 報名表(附件一)
- 讀書計畫(附件二)
- 在校成績單
- 語言能力(如全民英檢、TOEIC…等相關語文能力證明)
- 推薦信一封
- 家長同意書(附件三)
- 切結書(附件四)
- 研修學校(機構)同意入學或教師同意函等相關文件證明
- 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
- 其他有利審查之優秀表現證明
- 所有申請案件由工學院學士班進行審核,預計10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核定錄取名單,除了信件通知錄取同學,並公告於工學院學士班網站最新消息。
-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13日中午12:00止(逾時恕不受理)
- 經費請領、核撥及結案等作業時程
- 相關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 通過申請者於回國1星期內,應先將出國報告上傳至校務資訊系統出國報告繳交系統中,上傳後點選開放報告,並列印出國報告審核表。
- 並應於回國15日內,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出國報告審核表、「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暑期海外研修補助心得報告(附件五)」,連同有關單據送回院辦公室製作支出憑證黏存單核銷。
- 出差旅費報告表應附文件:
- 電子機票、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存根。
-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國際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
-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正本(若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得由本人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核定後,可改搭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如未附申請書,依照行政院之規定,其購買機票之價款,不予核銷)。
- 註冊費收據、外幣兌換水單或實際出國前一天(如逢假日往前順延)之台灣銀行即期賣出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報支。
- 注意事項
- 經公告獲獎者,所有行程皆由申請人自行安排,請務必按研修計畫時間內出國研修,未於研修計畫或入學許可規定時間前往報到者,喪失錄取資格。
- 回國後,請務必二週內完成經費請領手續,逾時恕不受理。
- 經報名錄取,等同願意遵守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