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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114學年度海外學習【課程抵免】第3次審查申請-115.4/2(四)中午12:00截止。

【修課】114學年度海外學習【課程抵免】第3次審查申請-115.4/2(四)中午12:00截止。

截止時間115年4月2日(四)中午12:00

【申請說明與注意事項】

流程分為2階段:

第一階段:系上為預審您預備要學習的課程是否符合「抵免專業度」

第二階段:返國2週內,須繳交學習成績單(正本),證明您已完成修業由系上續送,成績單經全球處認證、註冊組登錄完成才算完成整個抵免申請作業。

注意事項:

1.需為出國完整1學期(含)以上之交換,方可申請課程抵免或是免修。

2.建議出國前完成審查,避免返國申請審查時,未獲通過,需補修課程或延後畢業等相關影響您規劃的行程。

3.規劃大四才出國之同學,須考量返國後,繳交學習成績單及報告,是否影響您能及時畢業,勿超過次學期開學前2周,造成延畢以及次學期需註冊,繳納註冊相關費用。 (務必與您研習的學校確認課程結束時間,以及獲得成績單的時間!(有些學校需要在課程結束1-2個月才能獲得成績單)

4.學年度行事曆:可至教務處→綜合教務組→行事曆(左邊目錄)查詢。

5.如其中一項專長(專長表)已於備註欄特別強調修那些課程作為抵免或免修,則不適用本項政策。

【申請程序與相關表單】下列正本(紙本)送至學系工程一館306辦公室。

出國前---本階段

1.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專業課程學分抵免申請表,表單下載區(請點我)

2.欲申請抵免電機工程、物理相關課程:免送原授課教師以及導師簽名,該系規範由學系統一送件;截止時間為公告截止時間,前一個月截止(因該系送初審需要3-4周)本次為115.03.02(一)中午截止。

3.除第二專長為電機工程、物理系,其餘請完成原授課教師以及導師簽名。

4.表單填寫說明:

(1)表單中「專長規定應必修科目」為您原本應該要修業的課程。

(2)表單中「申請抵免學分原因中的原任課老師簽名」,是請您原本應該去修業的課程的那一位授課教師認證(不是您想上課的老師唷!是您原本被規定應該要去上課的老師唷!),您修別的課程之內容,是否可等同修業完成。

(3)本校您欲抵免的課程大綱。

(4)國外學校課程大綱(學習等相關佐證資料,能敘明上課內容)。

5.預計最遲於開學第二周公告結果。

抵免

電機工程、物理 相關課程

電機工程、物理  相關課程

準備資料

  1. 申請表
  2. 本校電機工程、物理系課程大綱
  3. 國外學校課程大綱
  1. 申請表
  2. 本校課程大綱
  3. 國外學校課程大綱

程序

免教師、導師簽名,直接送至系辦公室。

完成教師、導師簽名後,送至系辦公室。

截止時間

公告時間前一個月。(115.03.02中午12:00)

依照公告時間。

返國2週內--請記得之後要做的事情唷!

1.學習成績單

2.國立清華大學雙聯/交換/休學期間至他校修讀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校級行政程序表單);表單下載區(請點我)。 (交換生學分抵免表)

3.上述正本(紙本)送至學系工程一館306辦公室。

4.以上會由系上續送全球處成績單驗證→註冊組登錄。

請同學見諒,許多表單是給予「連結」而非「檔案」,考量為擔心沒有及時跟上主辦單位更新的表單,造成同學使用錯誤表單需要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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