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果遇到一、二專修業課程名稱(含學分數)相同該如何?
Q:如果遇到一、二專修業課程名稱(含學分數)相同該如何?
- 課程名稱(含學分數) 相同
|
修業情形 |
認列順序 |
不足學分之補足方式 |
|
基礎與一專、二專重複 |
優先列入基礎必修 |
請選修該專長之專業課程學分或該學程開課學系之專業課程以補足學分 |
|
一專與二專重複 |
同學自行規劃認為一專或二專學分 |
請選修該專長之專業課程學分或該學程開課學系之專業課程以補足學分 |
|
二專為「電機工程或資訊工程」 |
一律認列為「電機工程或資訊工程」之學分 |
|
瀏覽數:

